近日,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发布《关于印发<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(试行)>的通知》。
《通知》指出,根据教育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印发的《关于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促进学科融合 加快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培养的若干意见》,教育部成立人工智能高层次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。专委会在广泛调研论证基础上,研究制订了《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(试行)》。请开展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培养的有关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结合本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特色,参照制订和进一步完善相关研究生培养方案。
五大培养方向:(一)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相关方向。(二)人工智能共性技术相关研究方向。(三)人工智能支撑技术研究方向。(四)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相关研究方向。(五)人工智能与智能社会治理相关研究方向。
《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(试行)》全文如下: